儋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
儋土环资公告[2013]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使用权规定》(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儋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儋府函﹝2013﹞280号),我局将位于儋州市雅拉河西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1-04、B01-05、B01-06地块94.446亩(合62964.2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可以申请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人须提交本次招标出让地块的规划初步方案。
2、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招标出让:
(1)在儋州市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经整改后仍未及时付清的;
(2)在儋州市有闲置土地、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或者国营农场国有农用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
3、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的,须提出书面申请,由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其投标人资格,签发投标资格确认书。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招标出让,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投标咨询及投标申请
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材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儋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手册》,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3年11月8日至2013年11月27日到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二楼土地利用科查询及购取《儋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手册》,并按手册的规定申请参加投标。
投标申请时间:2013年11月8日8时30分(北京时间)至2013年11月27日17时(北京时间);
投标申请地点: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二楼土地利用科
五、投标保证金
申请人须在2013年11月27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成交后,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定金。
六、投标资格确认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11月27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七、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13年11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至2013年11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招标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投标申请。
2、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投标文件。
3、本次招标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九、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儋州市中兴大街20号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联 系 人:郭先生 姚小姐
咨询电话:0898-23883393 13907572434
查询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
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2013年11月7日
刊登于2013年11月7日《海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