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土环资公告[2010]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儋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委托海南宝恒拍卖有限公司将位于儋州市木棠工业园区A-03-10地块6.666689公顷(100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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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置 |
面 积
(公顷) |
使用
年限 |
用地
性质 |
建设
年限 |
规划指标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挂 牌
起始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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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木棠工业园区
A-03-10地 |
6.666689 |
50年 |
工业
用地 |
2年 |
容积率≤0.8
绿地率≥25%建筑密度≤35% |
200 |
171 |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属境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境外公证部门的公证书。
三、竞买咨询及报名
有意参加竞买者请到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办公大楼土地利用科查询和购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挂牌出让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联系电话:(0898)23883393(吴先生),68538961(廖先生)
四、竞买保证金:竞买人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贰佰万元整。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
五、报名期限:2010年6月7日—2010年6月28日下午17:00
六、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
起始时间:2010年 6月29日上午8:30
截止时间:2010年7月8日上午10:30
受理报名、报价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 , 下午14:30至17:00
地点: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办公大楼
七、其他事项
1、竞买人须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30日内付清成交款。2、本次挂牌出让活动只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竞买人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
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二0一0年六月六日